斥资买下122套房产,交付后认为质量不过关,A股“游戏茅”厦门吉比特(603444)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比特”)陷入了买房纠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吉比特就“全资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霆互动’)起诉厦门路桥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路桥’)”一事发布进展公告称,7月17日,雷霆互动收到法院出具的传票及举证通知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已受理雷霆互动提出的上诉请求。

连日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进展多次联系涉事双方。吉比特证券部表示,“现在122套房产还没有使用,具体内容以公告为准”。厦门路桥工作人员则表示,“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正在忙,不方便回复。”7月31日,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包括该122套房产在内的项目已经通过了验收,具备竣工验收报告。

吉比特称装修时发现房屋存质量问题

关于A股“游戏茅”吉比特这场购房纠纷,还要从2018年说起。

根据吉比特公告,2018年5月,该公司全资子公司雷霆互动与厦门路桥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双方就位于厦门湖里区06-08五缘湾片区木浦路与槟城道交叉口西北侧“五缘湾2013P03地块”的A4号楼整栋办公楼(以下简称“A4办公楼”)商品房认购事宜达成认购协议。

同年8月,雷霆互动与厦门路桥按A4办公楼的单元数签署了12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房产总建筑面积约为1.44万平方米,最终购房总价约为3.72亿元。截至2020年9月,雷霆互动已按合同约定向厦门路桥付清全部购房款。

钱已付清、房已交付,但在装修中,吉比特发现了问题。

吉比特方面称,装修施工单位在2021年7月进场时,发现A4办公楼存在多项建筑结构质量问题。就发现的问题,雷霆互动和厦门路桥于2021年7月底分别委托检测机构对A4办公楼进行局部质量检测,但双方就局部质量检测结论未能达成一致。

2022年5月,雷霆互动委托检测机构对A4办公楼主体结构质量进行全面检测,结论显示A4办公楼存在部分柱箍筋不满足构造要求,地上主体承重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7度抗震设防对丙类建筑的要求。

雷霆互动于2022年10月26日向厦门路桥发出《通知函》,正式通知厦门路桥解除双方就A4办公楼所签署的12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退还雷霆互动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并给付利息及赔偿雷霆互动因A4办公楼所产生的各项成本损失。厦门路桥于2022年11月11日复函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

对于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据,吉比特在今年1月的公告中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以及雷霆互动与厦门路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十六条“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等条款,A4办公楼经检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雷霆互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厦门路桥应当向雷霆互动全额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赔偿损失。

因质量问题要求退房赔偿能获支持吗?

2023年1月,雷霆互动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提起诉讼,诉请确认雷霆互动与厦门路桥签署的相关购房合同解除,主张厦门路桥退还雷霆互动购房款3.72亿元及利息暂计约7060.47万元,赔偿各项损失暂计约5959.88万元,以上款项暂计约5.02亿元。

这场关于买房纠纷的诉讼可谓一波三折。今年1月3日,雷霆互动收到厦门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而案件受理后,厦门路桥对管辖权提出异议。5月30日,雷霆互动收到厦门中院寄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雷霆互动的起诉,认为雷霆互动与厦门路桥签署的122份独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系不同法律关系,为122个独立的诉讼,原告雷霆互动应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厦门路桥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6月6日,雷霆互动就上述案件依法上诉至福建高院,请求撤销厦门中院裁定书并裁定由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案件。7月17日,雷霆互动收到福建高院出具的传票及举证通知书,福建高院已受理雷霆互动提出的上诉请求。

为了解有关案件的进展以及买卖双方针对此案的看法,连日来,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买卖双方。吉比特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方上诉的主要原因就是厦门路桥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现在122套房产还没有使用,具体内容以公告为准。”而当记者询问厦门路桥对于此案的处理意见以及交房时房产是否具备验收手续时,相关工作人员屡次回应记者称,“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正在忙,不方便回复。”

根据厦门路桥官网显示,厦门路桥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4.48亿元,是厦门路桥建设(600263)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路桥集团”)二级子公司。7月26日,新京报记者与厦门路桥集团方面取得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该集团已经在上述涉案楼栋办公区内办公,所在办公楼栋为A1栋。由于此案件涉及房屋的技术问题过于专业,不方便就楼栋的质量问题作进一步回复。

7月31日,新京报就上述涉案的122套房产验收问题与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取得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包括该122套房产在内的项目已经通过了验收,具备竣工验收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多日以来,有关吉比特诉请厦门路桥退房、赔偿数额等问题,引来众多网友讨论。

对于此案,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认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双方对涉案房屋的纠纷主要在于房屋的质量问题,一般购房合同中都会对此进行约定,更为重要的是还需考虑房屋质量问题达到何种程度,买受人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及行使期限和赔偿标准等内容。

若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买方如何维权?

对于买方来说,若是购房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王玉臣律师介绍,买方一定要及时取证,可以通过拍照片或者视频的方式做好记录,取证过程中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程度进行基本的判断。必要时可以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也可以等到进入民事诉讼阶段再进行鉴定。与此同时,买方可以通过书面函件要求开发商或出售方履行相应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发书面函件时也要做好取证,使用EMS发送,并在邮单上写明邮寄的内容。

此外,买方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调取这个项目背后的开发手续、规划图纸等,进一步核实出现的问题,以挖掘房屋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从而就质量问题和其他违规问题向住建等监管部门提起违法查处。如果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其职责,购房人可以进一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督促相关部门履责。

王玉臣律师表示,在处理类似法律纠纷时,不要一味寻求诉讼解决,因为在法律实务中,有些房屋纠纷案件虽然不满足法定或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但是通过一系列方式、方法取得和开发商谈判的筹码后,最终通过协调、谈判也可以实现协议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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