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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燃气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的通知》,在全年持续推进燃气用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安全形势,于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燃气用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

7月1日至7月2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肃州区范围内燃气用品销售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以城区建材、厨具、五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销售门店为重点检查区域,以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软管等为重点检查产品,共抽查燃气用品经营主体32户,发现问题经营户15户,下架标识不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燃气灶具18台/件、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0个;实施强制措施(扣押)燃气灶具31台/件、液化石油气调压器51个、燃气软管1根,涉案物品货值金额共计3909.8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商用和家用燃气灶具、带有可调整出口压力的调压器(结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经CCC认证的家用燃气器具以及假冒伪劣或存在其他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燃气用品产品。

下一步,将加大对燃气具用品质量的消费提示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引导燃气灶具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守规、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好进货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未取得3C认证和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防范于未“燃”。(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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