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何撤销已申请的强制执行

撤销已申请的强制执行的方式:

1.申请执行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执行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期限的,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

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三、

强制执行哪些个人财产可以执行

强制执行个人财产可以执行的财产如下: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推荐内容